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同录中心设备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港城东大街1103号
联系方式:0535-3011098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03号5楼25号
联系方式:0535-6660970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项目名称:同录中心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烟政采【齐信】货物2015011
五、采购内容: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同录中心设备采购,共分为一个包,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同录中心设备采购
详见采购文件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六、拟谈判单位:烟台振华电器有限公司
七、本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子良
采购代理机构:吕少妍、张春玲
注:本公告按有关规定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烟台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若有疑义请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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