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潢川第一中学的委托,对潢川一中电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潢川一中电教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多媒体液晶触控一体机、推拉黑板、数字式视频展台、24口交换机等
三、招标编号:潢公采【2015】 019 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电教设备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
4、投标人近3年内在国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
5、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递交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至 2015 年6月 12 日 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电教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原件及其它相关证件。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八、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 2 日 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3号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标人:河南潢川第一中学
联 系 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376-396894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19688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街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