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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岳村乡大猛桥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7]次 更新日期:2015-06-05 00:11:23.0
摘要: 1.招标条件华龙区岳村乡大猛桥工程(已由濮发改基础[2014]519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华龙区交通运输局,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华龙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

 

1.招标条件

华龙区岳村乡大猛桥工程(已由濮发改基础[2014]519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华龙区交通运输局,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华龙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龙区岳村乡大猛桥工程

2.2    期:9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189万元

2.6付款方式:4 : 3 : 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桥梁)。

3.2项目经理需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同时承担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3 财务要求为20122013年财务会计报表,没有财务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5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64日至20156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证件有: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财务报表,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3招标文件1000/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备注:上述携带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整(30000.00元)

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户中以电汇形式交纳。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行号:105502000357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龙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939361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18839356517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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