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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72]次 更新日期:2015-06-01 18:35:03.0
摘要:2015-6-1本招标项目蓝山县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已经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投[2015]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蓝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

2015-6-1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已经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投[2015]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蓝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蓝山县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设计;
1.2建设单位:蓝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蓝发改投[2015]27号文;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蓝山县东方大道以北,学府路以南,龙泉路以西、科技路以东区域。
1.6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约63.4亩,建筑密度30~45%,绿地率<15%,建筑限高24米,容积率1.0~1.8,总建筑面积约为50000.00㎡的标准厂房。(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及《用地红线图》)
1.7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以最终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1.8招标范围:完成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标准厂房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1.9设计工期:工期约30天,中标后3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22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近五年内(201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须承担过两个(含)以上以往(规模不小于5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的设计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2.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2.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6)、企业的近五年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到蓝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所有报名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获取:报名合格的投标人请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在投标报名处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伍仟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蓝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蓝山县农村商业银行
帐    号:9109234000350968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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