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60]次 更新日期:2015-05-26 17:33:40.0 |
2015-5-21
零陵区教育局、大庆坪乡学校等6所学校拟对大庆坪乡学校、珠山镇火湘桥完小、水口山镇毛溪桥完小、大庆坪乡湾夫学校、梳子铺乡中心小学及石岩头镇新宅里完小6处公共租赁房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一、 工程名称:大庆坪乡学校、珠山镇火湘桥完小、水口山镇毛溪桥完小、大庆坪乡湾夫学校、梳子铺乡中心小学及石岩头镇新宅里完小6处公共租赁房项目的施工招标。
二、工程概况:大庆坪乡学校公共租赁房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总投资约233万元;珠山镇火湘桥完小公共租赁房建筑面积850平方米,总投资约119.1万元;水口山镇毛溪桥完小公共租赁房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总投资约143万元;大庆坪乡湾夫学校公共租赁房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总投资约154.5万元;梳子铺乡中心小学公共租赁房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总投资约157.4万元;石岩头镇新宅里完小公共租赁房建筑面积540平方米,总投资约73.3万元。分6个标段公开招标。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6所学校公共租赁住房施工单位分别按6个施工标段进行公开委托招标;招标代理公司只选定一家包干。
四、委托代理服务费总金额:施工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5000元/校,共计叁万元(¥30000.00)包干。
五、委托代理实施的时间:自签订代理合同至本项目招投标完成为止。
六、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5月21日至5月25日
七、比选时间:5月25日下午15:30时,迟到者视为弃权。
八、资质要求:凡具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暂定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预备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证书或招标师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持有效的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及不少于叁本专职人员证书等原件(并留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招标人)来参加投标。
九、公开竞选的方式及地点:拟参加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单位,请在规定的比选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相关证件原件(见第八条)到零陵区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开标,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招标人名称:零陵区教育局、大庆坪乡学校等6所学校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107162331
监管机构: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工室 0746-28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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