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4]次 更新日期:2015-05-26 17:08:55.0 |
一、招标条件
清丰县黄河故道区中低产田土地整治项目第一年度工程二次测量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丰县土地综合整治重大项目指挥部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编号:HNINV-2015-041
1.2项目名称:清丰县黄河故道区中低产田土地整治项目第一年度工程二次测量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 建设规模:约66万元
1.5 建设地点:清丰县境内
1.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7工期要求:45日历天
1.8 招标范围:项目工程竣工检测;整理后土地测量、重估。
1.9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项目工程竣工检测;整理后土地测量、重估。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丁级以上测绘资质。
2、 财务要求:2012年、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业绩要求:2012年以来企业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从规模、结构以及造价上等同于或高于本标段)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5年5月25 日至2015年5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至17:00,在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清丰县文化路中段路南)携带本公告“报名须知”要求的密封材料进行报名。
4.2 报名须知:
4.2.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方式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4.2.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章。提交的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不接受其报名。
(1)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下列资料
① 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 近年(2012年度、201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④ 企业类似业绩一份(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资料);
(2)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报名函注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一致,否则按无效处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多,但不能少)
4.3招标文件的领取
4.3.1、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2补充文件、澄清答疑获取:补充文件、澄清答疑,将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按通知时间领取,因未按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土地综合整治重大项目指挥部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 137813663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3598832238
2015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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