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项目已由以安教发规【2013】4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阳县安丰乡实验小学、安阳县铜冶镇铜冶小学、安阳县曲沟镇武旺小学、安阳县永和乡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安阳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安阳县各项目学校
2.3资金来源:财政
2.4投资规模:约251.2元
2.5工期:包括监理阶段的全部时间(监理工期为从招标人发出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验收结算完成为止;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安阳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的全部监理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企业注册,具有相关中级技术职称;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及信誉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具有安阳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 年5月25日至 2015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5: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单位盖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16日上午9时 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标地点)为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安丰乡实验小学
安阳县铜冶镇铜冶小学
安阳县曲沟镇武旺小学
安阳县永和乡实验小学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星
地 址:安阳市平原路第二干休所
电 话:18639066667
电子邮箱:hongyeguanli@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