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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大坪镇谭屋村大坳墟至井坡乡营先村公路改建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559]次 更新日期:2015-05-19 09:42:28.0
摘要:1.招标条件汝城县大坪镇谭屋村大坳墟至井坡乡营先村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招核[2015]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汝城县大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
1.招标条件

汝城县大坪镇谭屋村大坳墟至井坡乡营先村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招核[2015]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汝城县大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城县大坪镇谭屋村大坳墟至井坡乡营先村公路改建工程

2.2建设地点:汝城县大坪镇谭屋村

2.3工程概况:线路全长2.148公里,总造价约134.9108万元。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7招标范围:汝城县大坪镇谭屋村大坳墟至井坡乡营先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5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承担过2个或2个以上单项合同长度在3km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类似业绩(施工业绩必须能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 ;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开标时需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3.3拟任项目总工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4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3年和2014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2~2014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6日至2015年 4 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经理)持下述资料报名: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人持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授权委托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驻湘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副本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仅省外企业提供); ⑤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近6个月);⑥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近6个月)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书、交竣工证明文件、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对业绩有质疑时,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在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汝城县卢阳镇老爷客栈旁边2楼)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两套,在报名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资料齐全,准予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和工作量清单另计,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汝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及招标控制价

       6.1评标办法采用《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 号)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合理定价: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玖仟壹佰零捌元肆角贰分

小写:¥1349108.42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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