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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Y101线凉亭坳至宝沙村、庙前村、樟溪村、黄家土村公路安保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552]次 更新日期:2015-05-15 16:56:52.0
摘要:1.招标条件汝城县Y101线凉亭坳至宝沙村、庙前村、樟溪村、黄家土村公路安保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招核[2015]45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招标人为汝城县
1.招标条件

汝城县Y101线凉亭坳至宝沙村、庙前村、樟溪村、黄家土村公路安保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汝发招核[2015]45号 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 。招标人为 汝城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22.089公里农村公路进行安保工程建设。本项目设一个标段,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本次招标总投资约177.65万元。

2.2招标范围:建设公路安保工程22.089公里(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企业近五年内(2010年05月起至2015年04月止)在郴州市范围内具有类似可供考察的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独立施工总承包完成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2个以上(含2个),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建筑业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安全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并取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报名确定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安全员,投标文件中不得更换。

3.3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均需提供连续近6个月(2014年10月至2015年0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申请人必须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报名方式

4.1请投标人于2015年05月15日至2015年05月2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在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四楼106房)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下述资料原件报名:①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③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资料(须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资料,并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④项目总工程师的职称证书、安全员的岗位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资料(证明方式同上);⑤企业具有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两个与招标段合同价相适应的类似工程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⑥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驻湘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副本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省外企业配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必须属于在湖南省登记备案人员);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按附件要求),上述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资料不齐全者投标将会被拒绝。

4.2本项目 不接受 网上报名。

5. 随机分配标段

5.1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不进行随机分配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6.1 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6.2 评标办法:采用《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的发售

7.1根据郴政办函[2005]149号文第十二条,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银行开具的账户开户许可证为准)拨付 叁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至如下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一律按照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原路退还。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郴州市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帐    号:   18682101040009632   

7.2招标文件的发售:报名成立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7456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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