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55]次 更新日期:2015-05-12 19:48:04.0 |
2015-5-8
招标编号:HNTFZB-2015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文昌阁修缮工程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发改许准字[2015]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江永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永县文昌阁修缮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永县城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按一个标段招标;
2.4 规 模:工程总投资约70.23万元;
2.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 工期要求: 90 天(日历日);
2.7 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建设部 《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和文化部[2003]26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对文昌阁古建筑进行保护维修、复原(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须按照湖南省文物局湘文物保[2011]39号文件要求,外省投标单位必须持有关证件到湖南省文物局登记、备案和办理批准手续;
3.2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具有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以网上查询为准);
3.4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5 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共5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2015年5月 28 日17:00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各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240983611@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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