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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学院公租房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52]次 更新日期:2015-05-08 09:01:22.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科技学院公租房施工项目已由零发改许准字【2015】33号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科技学院(项目招标工作承办单位)、零陵区房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科技学院公租房施工项目已由零发改许准字【2015】33号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科技学院(项目招标工作承办单位)、零陵区房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科技学院公租房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湖南科技学院内

2.3  建设规模:共 4 栋,建筑面积14147平方米,总投资约2460万元

2.4  工期要求: 300天(日历日)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湖南科技学院公租房施工项目的建筑、装修、安装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见施工图和预算书清单

2.10 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特级除外)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配备。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证明、 并提供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省外建筑业企业还需持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中标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规定常驻现场对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管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一经发现由招标人按相关规定执行。)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按照湖南省住房及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图纸和预算2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邮箱(1768665306@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永州市零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零陵区萍洲西路);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政府采购网和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本项目的监管机构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46-2888980  。
10、联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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