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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新华社区改造(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60]次 更新日期:2015-05-08 09:01:21.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田县新华社区改造(装修)工程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许准字【2015】065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田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新华社区改造(装修)工程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许准字【2015】065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田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田县新华社区改造(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永州市新田县

2.3规    模:工程造价约80万元(具体金额以财政评审造价为准)

2.4工期要求:60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新田县新华社区改造(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工程内容为社区原建筑物的改造,具体施工内容详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按照永州市政府[2011]53号《永州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法》和永州市经信委 [2011]89号《永州市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3具备室内装修协会颁发的室内装饰装修丙级以上(含丙级)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和室内装饰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证书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自行解决施工矛盾的能力;

3.4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室内装饰装修乙级以上(含乙级)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1项要求。

3.5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至少2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上述人员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无在建工程。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不含9家)时,第一阶段先随机抽取9家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再进行第二阶段中标候选人的抽取并产生3家中标候选人;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9家时,全部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直接抽取3家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5月7日至5月13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室内装饰装修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留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其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7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Email:20555007@qq.com),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田县公共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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