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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江中学新建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44]次 更新日期:2015-05-07 05:46:45.0
摘要:2015-5-61.招标条件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中学新建综合楼工程已由江发改字[2014]124号文批准建设、江发改许准字[2015]44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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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中学新建综合楼工程已由江发改字[2014]124号文批准建设、江发改许准字[2015]44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永州宗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沱江中学新建综合楼工程;
2.2建设地点:沱江中学校园内;
2.3项目规模:约570万元(以县财政审核金额为准);建设面积:5035.32平方米。
2.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5工期要求:290天(日历日);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8招标范围:沱江中学新建综合楼工程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具体的范围和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拟派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持证职工且应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要求配备(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督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以上人员岗位证书查询方法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出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5  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查询办法包括查询网址、查询户名及查询密码,如果没有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或无法查询或结果不能证明是投标单位的职工,均按废标处理;
3.6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防止资质挂靠行为,甲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时间不少于22天,其中项目负责人每缺岗1天,处罚1000元,其他岗位人员每缺岗1天,处罚200元。从项目履约保证金中预留30%用于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预留款待工程主体完工,扣除处罚款后退还施工方。
3.7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按废标处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获取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概不负责。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圆整(¥11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及开标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8.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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