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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国家焊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永州)”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48]次 更新日期:2015-05-07 05:46:44.0
摘要:20-5-5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州市“国家焊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工程已由永发改投【2013】140号文批准建设,永发改许准字【2015】19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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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国家焊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工程已由永发改投【2013】140号文批准建设,永发改许准字【2015】19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市“国家焊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永州)”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
2.3  规    模:框架结构,占地面积28.8亩,建筑面积15310平方米,建筑高度33.3米,主楼地上9层、地下2层,附楼2层。总投资约2980万元。
2.4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诺保修
2.7  招标范围:永州市“国家焊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永州)”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 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且投标人承包工程范围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投标单位及以上从业人员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疑问以电子版的方式发到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答疑专区或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407352014@qq.com),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的“招标答疑”栏目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 9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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