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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展示馆工程、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公开招标的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57]次 更新日期:2015-04-28 16:05:17.0
摘要:2015-4-241.招标条件: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江华瑶族自治县总工会的委托,现对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展示馆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工程施工承包进

2015-4-24

1.招标条件:
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江华瑶族自治县总工会的委托,现对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展示馆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工程施工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江发改[2015]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拔款,现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展示馆工程;江华瑶族自治县职工文化中心工程。
2.2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内;
2.3招标范围: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展示馆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编制说明);江华瑶族自治县职工文化中心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1400平方米(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编制说明)。
2.4投资金额:人民币720万元;其中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展示馆工程投资 约600万元人民币;江华瑶族自治县职工文化中心工程投资约120万元人民币。
2.5工    期:100天(日历日)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8标段划分:按二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第一标段:江华瑶族自治县规划展示馆工程;第二标段:江华瑶族自治县职工文化中心工程。
3.申请人资质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如同时具备两项资质可以拟任两套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同时参与二个标段投标。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要求(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及质量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近六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站:http://www.yzztb.org/上获取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所有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款,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 年  5  月 13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及开标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人民币拾万元整,第二标段:贰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注明“规划展示馆工程”或“职工文化中心工程”。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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