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7]次 更新日期:2015-04-28 15:45:07.0 |
1.项目概况
范县张庄乡、颜村铺乡等5个乡镇2014年第二批以工代赈道路工程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批准文号为豫发改代赈[2014]1361号,项目资金为中央资金,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范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工程名称:范县张庄乡、颜村铺乡等5个乡镇2014年第二批以工代赈道路工程;
1.2招标编号:BRR15-HN-ZB-1082;
1.3建设地点:范县张庄乡、颜村铺乡;
1.4建设规模:全长共计约7000米道路;
1.5项目总投资:约220万元;
1.6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1.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1.8工 期:30日历天/标段;
1.9质量要求:合格;
1.10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四合村至大堤道路;
第四标段:金村至张扶村道路;
第六标段:中冯固田间道路;
注:投标单位只能针对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2.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2.5财务要求:近两年(2012、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2.7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公路或市政工程)项目业绩(具体年份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8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包括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4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3楼开标室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身份证、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财务报表、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
(3)、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留一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标段伍仟元(5000.00元)整
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户中以电汇形式交纳。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行号:10550200035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范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93-8753567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3-7701717、1310393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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