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县洪河屯乡漳南干渠幸福中桥改建工程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豫交文【2014】495号)批准,招标人为安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阳县洪河屯乡漳南干渠幸福中桥改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阳县洪积线上,跨漳南干渠
2.2建设规模:新建桥梁为3×13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面宽度12m,桥面净宽11m,桥梁全长43.48m,项目建安费预算为141.46万元;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5企业信誉良好,具有安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及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开发区海河大道建设银行楼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如有变更,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看。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5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开发区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236961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22668002
附件1:工程量清单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