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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衡阳直属库整体搬迁(含新建储备仓)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293]次 更新日期:2015-04-20 15:52:41.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衡阳直属库整体搬迁(含新建储备仓)项目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发改备[2014]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储粮负责自筹资金7000万元,余额由出让老库区土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衡阳直属库整体搬迁(含新建储备仓)项目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发改备[2014]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储粮负责自筹资金7000万元,余额由出让老库区土地收益部分筹集,使用方为中央储备粮衡阳直属库,项目代建方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衡阳直属库整体搬迁(含新建储备仓)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衡阳市蒸湘区湘桂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4165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扩建30.65万吨储备仓库以及配套设施;其中2015年9月份必须完成新建平房仓13栋(仓容13万吨)。

2.4计划投资:总投资约3.21亿元,其中一期建安施工费投资约8800万元,二期建安施工费投资约920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600天,其中新建平房仓工期120天,计划于2015年5月16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并获省优质工程

2.7保修要求:80号令

2.8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9标段划分:划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一期工程,第二标段为二期工程。

第一标段(一期工程):投资额约8800万元人民币;

1、生产及辅助设施:浅圆仓10座,面积约5209㎡(101-105#、201-205#)、工作塔及汽车接收站面积约1685㎡(含缓冲仓)、栈桥;1#平房仓面积约1786㎡、2#平房仓面积约1786㎡、4#平房仓面积约2076㎡、5#平房仓面积约2076㎡、6#平房仓面积约2076㎡、7#平房仓面积约2076㎡,共6栋;总变配车间面积约187㎡、附设式变配车间、箱式变电站;消防泵房面积约70㎡、消防水池、水井(不包括暖通、粮情测控、控制系统、工艺设备)。

2、行政及生活设施:1#门卫面积约28㎡、2#门卫面积约36㎡;厕所面积约33㎡、地磅基础(不包括通信、计算机系统);

3、室外工程:土石方工程约90000立方米、道路约15300㎡、地面硬化约12000㎡、围墙约1500m、挡土墙约935m、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不包括安防、弱电)。

第二标段(二期工程):投资额约9200万元人民币;

1、生产及辅助设施:浅圆仓10座,面积约5209㎡(301-305#、401-405#)、栈桥;3#平房仓面积约1786㎡、8#平房仓面积约2076㎡、9#平房仓面积约1641㎡、10#平房仓面积约1641㎡、11#平房仓面积约1641㎡、12#平房仓面积约1641㎡,13#平房仓面积约1641㎡,共7栋;机修车间、器材库、制氮机房面积约1222㎡(不包括烘干系统、通风、粮情测控、工艺设备);

2、行政及生活设施:综合业务楼面积约4207㎡;一站式服务中心面积约700㎡;地磅基础;

3、室外工程:道路约16100㎡、地面硬化约15500㎡、绿化约5950㎡、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不包括安防、弱电)。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消防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须通过省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通过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3.3、建造师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人的成员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4.资格审查方式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为捌拾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7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014210004190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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