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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社会福利中心孤老养护楼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225]次 更新日期:2015-04-17 16:12:37.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苏仙区社会福利中心孤老养护楼已由苏仙区发改局以苏发改招核[2015]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市、县拨。招标人为郴州市苏仙区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仙区社会福利中心孤老养护楼已由苏仙区发改局以 苏发改招核[2015]  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市、县拨。招标人为郴州市苏仙区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苏仙区社会福利中心孤老养护楼

2.2  建设地点:坳上镇田家湾村

2.3  规    模:养护楼建筑总面积8360.2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2015年12月30日之前完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80 号《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城镇孤老养护楼(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须符合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标准,且无在建工程。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  评标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 号)《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和(郴建发〔2011〕76 号)文件中《关于进一步完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实施的补充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不带固定分值)。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人报名时需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省外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持以下证件原件报名: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④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证;⑤企业《诚信管理手册》⑥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如为省外建筑业企业),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报名。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接受其报名。

6.2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6.3报名时间: 2015年 4 月 17 日-2015年 4 月 23 日,每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 踏勘现场

报名单位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 年 4 月24    日 09 时 30 分到 奥米茄大酒店一楼大厅集合由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逾期到达踏勘地点或不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交通工具、费用、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抽签入围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果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在9家以内(含9家),确定所有合格单位进入开标程序;如果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超过9家,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随机抽取9家单位进入开标程序。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8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市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市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的建筑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郴州市苏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0735-2885951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苏仙区民政局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 1350735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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