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72]次 更新日期:2015-04-10 23:42:34.0 |
濮阳市瑞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现作为抽取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抽取,为濮阳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项目名称)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招标范围和内容:濮阳县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的工程施工及设备购置
二、参加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格。
2、参选代理机构必须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信用登记。
3、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抽取;不接受驻地方办事处参与竞标。在濮阳设有分公司的,驻濮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
4、项目负责人为招标代理公司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招标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提供在本单位(投标人)近一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5、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专职人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该人员为本单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信用登记的人员,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6、参选代理机构需提供2014年至今承担过资金为中央投资的农业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至少一份(提供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和政府行政部门指定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
7、随机抽取后,建设单位有权去代理机构办公场地实地考察代理公司的办公场地和设备情况。
8、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在招标人需要时3个小时内赶到招标人所在的办公地点。
9、本公告3月27日—4月13日,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抽取中被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参加本项目抽取活动。
三、抽取须知
参加抽取的代理机构应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
注:在濮阳设有分公司的,须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所在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并亲自到场;
4、近一年(2014年1月1日起)企业业绩及网页版的招标公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专职人员(须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6、提供公司驻濮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以上提供资料均需验原件,留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四、抽取办法
1、参加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推选出3名代表(若参加抽取的单位少于3家(含3家),则每家单位参加一名人员)为公证人,负责对抽取设备进行现场检验,无异议后认可签字。
2、由抽取人、监督人与推选出的公证人对所有参选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对代理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完成后,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签到顺序抽取单位序号,抽取完成后再用摇号机摇出3个号码,与摇出号码对应的单位,即为被选中的代理机构候选人。
4、本次公开抽取将抽选出3名候选人。第一个被抽到的单位拟为第一候选人,以次类推抽取3名候选人。若参加抽取的单位不足3家的,正常进行公开抽取,按被抽到的顺序拟为第一、第二候选人。若参加抽取的单位只有1家,并具备抽取条件的,直接签订合同。
5、抽取人有权对候选人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进行勘验后综合确定,也可以直接确定。
6、本抽取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抽取人。
五、抽取时间
时间:2015年4月13号上午9点30分;
地点:阳光大厦3楼
六、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玖仟元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市瑞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13939318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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