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投资(2014)5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心机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安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心机房工程建设项目;
2.2工程位置:安阳市长江大道与永明路交叉口西北角;
2.3工程性质:新建;
2.4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24亩,建筑面积约为52495.27平方米;
2.5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含对施工图纸的优化设计)范围内:机房系统(不含涉密屏蔽机房)。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完成以上弱电项目内的设备购置、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人员培训和后续服务等。招标人只接收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的交钥匙工程,其它前期设计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注: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及技术文件。
2.7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企业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3.1.1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办事处及分支机构报名),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安防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格证(河南注册企业具有“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河南省外企业具有河南省公安厅出具的“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
3.1.2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办事处及分支机构报名),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安防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格证(河南注册企业具有“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河南省外企业具有河南省公安厅出具的“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
3.2 201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完成过机房工程单项投资600万元以上或机房面积800平米以上的公建项目(住宅和商住楼除外)业绩至少1项;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201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项目经理完成过机房工程单项投资600万元以上或机房面积800平米以上的公建项目(住宅和商住楼除外)业绩至少1项;
3.4需出具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发布公告的时间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5年4月13日至 2015年4月17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ayggzy.cn),通过企业身份证网站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5日( 9时00分)地点为: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对面)“市民之家”4楼拍卖二厅。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公安局
地 址:安阳市红旗路
代理公司: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中原农科楼
联系人:王景瑞、赵延峰
联系电话:0371-68865960
监督单位: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工程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2-2997003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372-3387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