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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公路管理局演陂超限检测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110]次 更新日期:2015-04-09 23:22:24.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阳县公路管理局演陂超限检测站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蒸发改【2015】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厅及县财政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阳县公路管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县公路管理局演陂超限检测站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蒸发改【2015】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厅及县财政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阳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县公路管理局演陂超限检测站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县演陂镇木瓜村上官组;

2.3  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2028.10平方米,投资额约516万元;

2.4  工期要求: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4)》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房屋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地磅基础工程、总图附属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  合理定价:32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无不良行为记录;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至少应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要求无在建工程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入围及评标办法

当报名单位未超过9家时,所有报名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当报名单位超过9家时,先抽取9家入围然后参加随机抽取程序,入围抽取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托管账户。

户    名:衡阳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衡阳县邮政储蓄银行新正街支行

银行账号:1001 2055 2750 0167 89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衡阳县公路管理局演陂超限检测站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建造师)携带公章及以下资料:

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④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⑤单位有效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出并打印的方为有效),

⑥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⑦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项目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原件),

⑧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

⑨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⑩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⑾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2015年4月-2015年5月)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拟派往本工程的人员);

以上资料(⑤、⑥、⑾留原件,①、②、③、④、⑦、⑧、⑨、⑩验原件、留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项目建造师)提供上述资料到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61号四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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