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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洛神苑小区公共租赁房1、2号楼北污水及无负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27]次 更新日期:2015-04-09 16:05:53.0
摘要:卢氏县洛神苑小区公共租赁房1、2号楼北污水及无负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的委托,就卢氏县洛神苑小区公共租赁房1、2号楼北污水及无负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望符合条件的

卢氏县洛神苑小区公共租赁房

12号楼北污水及无负压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卢氏县房地产管理所的委托,就卢氏县洛神苑小区公共租赁房1、2号楼北污水及无负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望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卢氏县洛神苑小区公共租赁房1、2号楼北污水及无负压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LSXZTBJYZX(2015)37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污水及地下室箱式无负压设备及砌筑井、挖土方和土方回填等。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该项目产品的内容;

4.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5. 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5日下午17时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住建局五楼)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以上证件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5日。

八、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卢氏县住建局五楼)。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形式缴纳)。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5日下午15时。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5月5日下午15时

十二、开标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虎子  山 峦  张 娟    电 话(传真):0398---787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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