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3]次 更新日期:2015-04-09 16:04:07.0 |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清丰县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清丰县第二垃圾处理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事宜。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清丰县第二垃圾处理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1.2、建设地址:清丰县城西北约8公里,韩村乡西刘庄村北、清丰林场南。
1.3、估算投资:约5420万元;资金来源:县筹措
1.4、批复文件:濮发改城市[2013]417号
1.5、建设规模:拟建场地总占地面积
1.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景观设计和施工期间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1.7勘察周期:15日历天。
设计周期:45日历天。
1.8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清丰县第二垃圾处理场工程勘察
第二标段:清丰县第二垃圾处理场工程设计
一个企业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报名及投标,且有两个标段同时中标的资格。
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2.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的能力。
2.2、具备勘察资质为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3、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关专业注册证书,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4、2012年度、2013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2.5、项目负责人2012年以来承担过勘察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类似项目(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第二标段
2.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的能力。
2.2、具备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关专业注册证书,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4、2012年度、2013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2.5、设计项目负责人2012年以来承担过勘察设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报名须知:
3.1、参加投标的企业需递交的资料: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
财务报表(2012、2013年度)
类似业绩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方式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须和报名时所递交的资料及开标现场提供资料的原件均保持一致(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及开标时提供的资料可比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多,但不可少)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3、投标单位将递交的上述“第2项投标人资质要求及第3项报名须知第3.1条”所要求的材料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并加贴密封条(盖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印章及项目名称)。报名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递交的报名材料(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密封)及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3.4、报名时间
3.5、报名地址:清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文化路中段地税局对面)
招标文件的获取: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
5、招标单位:清丰县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艳阳电话:134617005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裴亚丹电话:0393860209713243223712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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