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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琅塘镇龙通中学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110]次 更新日期:2015-04-02 22:41:10.0
摘要:1.招标条件新化县琅塘镇龙通中学宿舍楼工程已由新政办函[2014]1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危改资金。招标人为新化县琅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招标条件

新化县琅塘镇龙通中学宿舍楼工程已由新政办函[2014]1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危改资金。招标人为新化县琅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琅塘镇龙通中学宿舍楼工程

2.2建设地点:新化县琅塘镇

2.3建设规模:新化县琅塘镇龙通中学宿舍楼工程,该项目建筑面积1158M2,共3层,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主要内容有建筑、装饰、水电安装工程,总投资壹佰肆拾陆万柒仟零肆拾玖圆贰角伍分(¥1467049.25)元。

2.4工期要求: 100 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2.8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电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另根据娄底市住建局发布的娄建发[2014]117号文“娄底市市外建筑企业必须设立驻娄分支机构且取得入娄施工登记证”才可参加招投标活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娄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湖南省新的资质等级标准规定,不接受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取消投标等资格情况状况;为防止项目负责人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技术负责人具备土建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7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3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且中标后实行压证管理

3.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10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4年7月-2014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

3.11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壹拾叁万整;

5.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

   开户名称:新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县支行

    账    号:1862 0901 0400 08962   

    联 系 人:方向阳

    电    话:15073880689

5.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县琅塘镇龙通中学宿舍楼工程”。如果未注明是“新化县琅塘镇龙通中学宿舍楼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报名

6.1报名验证: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汇款凭证原件、(8)入湘施工登记证及项目部成员无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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