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66]次 更新日期:2015-03-31 19:16:30.0 |
2015-03-31
宁远县舜和小区公租房工程项目已由宁发改许准字[2015] 51 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宁远县房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宁远县舜和小区公租房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宁远县,1#栋为天堂镇,2#、3#栋为冷水镇(分两处建);
3、标段划分:本项目按 2个标段划分,第1标段为1#栋,面积3625.11平方米;第2标段为2#、3#栋,面积6103.83平方米;
4、建设规模:共3栋,192套,9700平方米;
5、工期要求:每个标段270天(日历日);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
7、保修承诺: 按建设部第80号令要求保修;
8、招标范围:按图施工,包工包料;第1标段1#栋为392.12万元,另加水、电等12万元,合理价为人民币肆佰零肆万壹仟贰佰元整(¥404.12万元);第2标段2#栋为392.12万元,另加水、电等12万元,3#栋为263.14万元,另加水、电等8万元,合理价为人民币陆佰柒拾伍万贰仟陆佰元整(¥675.26万元);以上价格均含水、电、卫、消防、避雷、化粪池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且以上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
4、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4年 10 月至开标之日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防止资质挂靠行为,甲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将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期间每月到岗到位不少于22天,其中项目经理每缺岗1天,处罚1000元,其他岗位人员每缺岗1天,处罚200元。从项目履约保证金中预留30%用于考核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预留款待工程主体完工,扣除处罚款后退还施工方。(开标后,招投标监管部门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社保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中标候选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6、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特定要求:允许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标段的投标文件,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已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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