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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七小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99]次 更新日期:2015-03-28 17:36:25.0
摘要:2015-3-271、招标条件宁远县七小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2014】125号、宁发改【2015】11号文件批准、宁发改许准字[2015]30号文件核准建设,项目建

2015-3-27

1、招标条件
宁远县七小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2014】125号、宁发改【2015】11号文件批准、宁发改许准字[2015]30号文件核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宁远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远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远县七小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宁远县五里桥生态工业新城地段;规划占地85亩(七小68亩,七小附属幼儿园17亩,以国土测绘面积为准)。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0000㎡。学校班级规模为:七小48个班级,容纳学生2400人;七小附属幼儿园15个班,容纳幼儿525人。两校校舍相对独立。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设计工期:50天。具体为(1)初步设计阶段工期15天;(2)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35天;(3)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年检有效;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3、投标人近3年内(2012年03月01日至2015年02月28日)须承担过一个公共建筑工程的以往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其注册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27日起至2015年04月02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至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西路政务中心正对面,鸿天宾馆二楼)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⑤资质证书副本;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上①-⑥项均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于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以我公司发出的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及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5.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宁远县七小及附属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04月03日17时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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