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6]次 更新日期:2015-03-27 01:52:54.0 |
濮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现作为招标人对政府代建项目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投标,为政府代建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招标范围和内容:七星广场、濮阳市烈士陵园、综合活动中心、科技档案群艺馆、游泳馆、球类馆招标代理服务
二、参加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甲级工程招标代理、甲级政府采购代理、甲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2、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招标;不接受驻地方办事处参与竞标。
3、要求代理公司在濮阳市有固定办公地点,要求出具公司办公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招标结束后将实地考察代理公司实际办公地点情况。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拉入黑名单不予考虑使用。
4、投标人2010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三个以上(含三个,类似项目是指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招标代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招标公告必需能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网站查询到)
5、投标人必须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信用登记
6、项目负责人为招标代理公司注册人员(以网上查询为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招标师),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年限以所在招标代理公司证明原件为准)的专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或原始缴款凭证)
7、拟投入本项目专职人员人数不得少于5个,各专业人员(须在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配备齐全、合理,职责明确并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等,其中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至少有1名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招标师不得少于3人。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或原始缴款凭证)
至递交代理申请书截止之日止,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至少已在本申请人单位连续工作满6个月,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5年 4月 1日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在(濮阳市中原路北、振兴路西阳光大厦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明,拟投入本项目专职招标人员资格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自有证明,业绩证明等证明资格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向招标人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
报名后相关人员不得进行变更。
四、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招标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 20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 濮阳市中原路北、振兴路西阳光大厦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同时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濮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濮阳市阳光大厦
邮 编: 457000
联 系 人: 禹利杰
电 话: 0393—8759131
201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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