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28]次 更新日期:2015-03-26 17:16:59.0 |
卢氏县2013年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卢氏县2013年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工程已经河南省水利厅、财政厅以豫水财函(2014)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卢氏县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卢氏县水利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2013年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工程 2.2项目编号::LSXZTBJYZXGC(2015)11号 2.3工程概况:新建无砂砼渗渠60米,集水井1座,埋设直径200毫米PE管道200米;田间灌溉工程,修建0.4×0.4米混凝土输水干渠1445米,0.3×0.3米混凝土输水支渠2200米,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00亩。 2.4建设地点:卢氏县范里镇范里村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企业无行贿、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1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住建局五楼)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两套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纸张)。开标时,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原件进行资格评审。 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用于招标人到当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使用。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100元,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中标单位不予退还。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陆仟元整( ?6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注:银行转帐以到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7日下午15时,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卢氏县水利局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常 亮 联 系 人: 骆莉萍 许永丽 电 话: 15978307698 电 话: 0398-3199256 2015年 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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