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47]次 更新日期:2015-03-26 02:55:27.0 |
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作为抽取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抽取,为 南乐县东入城口改造提升工程 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纸所包含的道路、供水、雨污水、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及监理 。
二、项目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实行工程量清单电子化招标投标(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免费下载)。
三、参加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需具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主项资质招标代理,不接受兼营施工及监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参选招标代理机构已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信用登记。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招标代理机构注册人员,必须具备招标师或造价师资格,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12个月(含本数)以上,且已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信用登记。
4、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专职人员不得少于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招标师、造价师、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之一,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12个月(含本数)以上,且已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信用登记。
5、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抽取。
6、在项目招标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在招标人需要时3个小时内赶到招标人所在办公地点。
7、自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27日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抽取中被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参加本项目抽取活动。
8、被选中的招标代理机构无故放弃招标代理业务或拒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的,两年内不得承揽南乐县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9、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5000.00元。
四、抽取须知
参加抽取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参加: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3、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专职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4、参加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提供资料均需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抽取办法
1、参加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3名代表作为公证人,若参加抽取的单位少于3家(含3家),则每家单位参加一名人员。公证人员负责对抽取设备进行现场检验,无异议后签字认可,并负责资格审查公证。
2、抽取签到时间截止后,由建设单位代表负责资格审查,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负责监督。
3、资格审查按照签到顺序进行,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审查顺序进行编号。
4、用摇号机随机摇出一个号码,与摇出号码对应的单位即为被选中的招标代理机构。
5、当参加抽取的单位只有一家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可以直接确定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当抽取签到时间截止后,没有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抽取或资格审查均不合格时,由建设单位重新发布抽取公告或采取其他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抽取签到截止时间、地点
2015年3月30日9时00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抽取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永康
联系电话:15083280009
九、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表
2015年3月25日
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表
招标代理机构: 年 月 日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是否通过 |
营业执照 |
是否真实有效,营业范围不含施工及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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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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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 |
是否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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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 |
是否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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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登记 |
是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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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 |
具备招标师或造价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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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12个月(含本数)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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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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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专职人员1: |
具备招标师、造价师、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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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12个月(含本数)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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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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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专职人员2: |
具备招标师、造价师、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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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12个月(含本数)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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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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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论 |
通过审查标注为√,未通过审查标注为×,审查项目有一项标注为×时,审查结论为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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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代表: 监督及公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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