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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林七乡卫生院门诊楼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228]次 更新日期:2015-03-24 14:2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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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林七乡卫生院门诊楼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权县林七乡卫生院门诊楼已由商发改投资【201441批准建设,招标人(业主)为民权县林七乡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编号:民财采购【2015034号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民权县林七乡卫生院门诊楼;建设地点:民权县林七乡卫生院内;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工程总建筑面积1420.3㎡(详见施工图);计划工期为:22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业绩要求:企业类似工程1个;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4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6报名时须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两人亲自到场携带身份证明。否则,不接受报名手续。

4.7至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以来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4.8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地点: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2581291 2581298)。

4.9 报名时间2015 3 24 日至2015 3 3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商丘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人:民权县林七乡卫生院

      人:伏思民

        话:136837082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2208

        编: 450000

      人: 肖先生

        话: 0371-65752216

        真: 0371-6575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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