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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救助管理站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66]次 更新日期:2015-03-19 18:54:04.0
摘要:2015-03-191.招标条件江华县救助管理站改建工程已由江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4】21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

2015-03-19

1.招标条件
江华县救助管理站改建工程已由江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4】21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县救助管理站改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县民政局福利大楼
2.3  规    模:改建业务用房442.31平方米,约人民币518000元
2.4  工期要求:  110 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江华县救助管理站改建工程”施工设计图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
2.8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安全员必须取得有效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在工程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否则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连续近6个月(2014.9-2015.2)的社保证明。
3.6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当投标单位数量超过30家(含30家)时,先由招标人随机抽取9家入围,评标委员会对9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入围单位再进行第二次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当投标单位数量没有超过30家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评审,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合格单位中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
5、特别条款:
由于工期紧迫,要求工期范围内必须交付使用,所以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工。如果不能按期完工,按合同约定重罚,同时还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记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壹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2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标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上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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