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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28]次 更新日期:2015-03-19 18:39:34.0
摘要: 招标编号:QX152020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丰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经濮财豫[2014]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
 

招标编号:QX15202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经濮财豫[2014]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县财政,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清丰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清丰县

3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中央、省、县财政

5投资计划:总投资约1400万元

6工期要求:200日历天/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

8本项目共划分七个标段:

一标段:大流乡青石磙中心小学(QX1520203-1);

二标段:仙庄镇张家中心小学(QX1520203-2);

三标段:纸房乡大什字小学(QX1520203-3);

四标段:柳格镇东赵店小学(QX1520203-4);

五标段:高堡乡樊堡小学(QX1520203-5);

六标段:固城乡北固城小学(QX1520203-6);

七标段:马庄桥镇初级中学(QX1520203-7)。

备注:每个投标人只可针对本项目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无其他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318日至2015324日(北京时间)登陆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六、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4209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阳光大厦三楼。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一至六标段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三万元人民币;七标段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七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清丰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标段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6061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5839343877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01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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