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22]次 更新日期:2015-03-19 13:57:51.0 |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巩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项目-主体亮化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企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巩义市公安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采购编号:巩财采[2015]26号
四、项目内容:巩义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项目-主体亮化工程。(清单详见谈判文件)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经营照明或灯具配件类产品的企业。
七、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4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17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巩义市财政局701室(新华路85号)。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九、开标地点:巩义市财政局109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董先生 13603862866
采购代理机构:张女士 0371-64362571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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