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湖南] 点击:[49]次 更新日期:2015-03-18 12:59:51.0 |
2015-3-17
1.招标条件:
零陵区据江寺学校公租房工程已由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2014]138号文批准建设”,以零发改许准字【2014】123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区据江寺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永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零陵区据江寺学校公租房工程;
2.2建设地点:零陵区大庆坪乡据江寺村;
2.3招标范围:该工程占地面积300平方米,新建教师公租房一栋24套,总建筑面积约为1040平方米(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编制说明);
2.4投资金额:约152万元;
2.5工 期:工期 150 天(日历日);
2.6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第80号)令规定执行;
2.8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实行公开招标。
3.申请人资质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要求(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5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特别条款:
由于工期紧迫,要求工期范围内必须交付使用,所以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工。如果不能按期完工,按合同约定重罚,同时还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记录。
5.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站:http://www.yzztb.org/上获取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所有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款,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4月0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及开标地点:永州市零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零陵区萍洲西路,零陵区投资商服务中心四楼)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开标时如果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抽取9家入围队伍进入开标、评标、定标阶段,投标申请人不超过12家时,开标后全部进入评标阶段。
9.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湖南永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 箱:yzlstyps2008@163.com),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的“招标答疑”栏目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10. 发布媒体 :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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