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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城区公益性公墓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92]次 更新日期:2015-03-13 16:0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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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城区公益性公墓项目二次

 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城区民政局委托,对平顶山市新城区公益性公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公益性公墓项目

二、采购编号 PXCZC15002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公墓位于新华区焦店镇边庄村北山坡(东至炸药库西围墙、西至香山陵园、南至边庄村道路、北至山脚)占地121.24亩土地;公墓的主要建设内容有:混凝土道路(主干路和支路)、沟渠整理土方、土方调运、砖混管理房、围墙(砖砌和公路用隔离栅栏)、祭奠台、人行栈桥、钢焊大门等,总投资126.8万元。

2、计划工期:75 日历天

3、质    量:合格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合格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出具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5、企业2012年至今已完工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

    6、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

7、开具承诺书,承诺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为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1.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 201531320153195个工作日,截止2015319下午5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五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

2.报名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套,图纸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人:平顶山市新城区民政局  

    人:先生         

   话:0375-2667980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先生

   话:0375-2633629     1588670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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