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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贺家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及公租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137]次 更新日期:2015-03-12 17:19:02.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贺家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及公租房建设项目已由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山发改(2014)1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租房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山县贺家乡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家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及公租房建设项目已由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山发改(2014)1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租房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山县贺家乡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贺家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及公租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贺家乡中心学校校内
 
2.3  规模:砖混结构,4层,总建筑面积1805㎡,计划总投资约205万元
 
2.4  工期要求:150天
 
2.5  质量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贺家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及公租房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入围方式
 
请已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3月20日上午9:00时,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湖南省衡山县行政区域外企业,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项目拟任建造师)一起】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资料原件(①除外)到衡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衡山县义安路365号)参加抽签入围仪式,随机抽取确定9家单位入围参加投标(当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等于9家时,则全部入围并参加投标)。逾期到达的报名申请人其抽签入围申请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预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从其它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无效。投标申请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3月18日下午16:30时(即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报名无效。
 
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账户名称:衡山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建行衡山支行       
 
账    号:43001570064059601601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3月12日~2015年3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派项目拟任建造师(衡山县外企业还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⑧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原件及复印件),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阳光远景1栋2单元40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为衡山县行政区域外企业,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项目拟任建造师)须先持上述资料和项目部人员在岗履职、不转包挂靠承诺书及押金到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衡山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四楼)办理备案手续。然后持备案证明及上述资料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3  招标文件费和报名费共400元、其它资料费200元(均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拟任建造师,拟任建造师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相关会议;湖南省衡山县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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