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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审讯系统(Ⅱ标段)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40]次 更新日期:2015-03-12 09:45:35.0
摘要:本招标项目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审讯系统(Ⅱ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授伊川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该项目审讯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审讯系统(Ⅱ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授伊川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该项目审讯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资金来源

1、项目名称: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审讯系统(Ⅱ标段)

2、项目编号:伊政采【2014】第212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预算金额:约93万元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1)指挥中心设备(2)同步监控室设备(3)询/讯问室设备(4)走廊、接待室、待诊室设备(5)法警室设备(6)远程提审设备

 2、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5、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本公告日期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犯罪记录查询函,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注: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 311日至 2015 3 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洛阳市玻璃厂路9号(中州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天力大厦1319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通过的单位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4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洛阳市迪尼斯酒店三楼会议室(洛阳市洛南新区开元大道与瀛洲路交叉口)。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伊川县人民检察院

人: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35821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女士

电话/传真:03796529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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