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4]次 更新日期:2015-03-09 23:51:56.0 |
一、招标条件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农经【2015】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经济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经开区祥云办事处、谢庄村、王庄村、坡刘村。
2.2 建设规模:新建联村供水工程1处、单村供水工程1处、祥云办事处
3个行政村0.7354万农村居民饮水。
2.3 投资概算:368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合格。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土建施工、工程材料货物的采购及安装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 项目经理: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3.3 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投标时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同时中标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交甲方留存,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若中标的项目经理不能在本工程工作,则取消企业中标资格。
3.4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5 业绩要求:2011年以来,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具有类似业绩。
3.6 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4.1~4.7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4.1 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近期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4.2 报名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3 报名企业相关的资质证书副本;
4.4 报名企业项目经理的相关资质证书及近期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4.5 报名企业及项目经理工程业绩合同;
4.6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7 承诺书(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3条款中的“投标时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备注:①上述4.1-4.7款须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交;②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③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廉洁审查:投标单位报名后须按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到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接受廉洁资格审查,通过廉洁审查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须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工程(政府采购)投标单位廉洁资格审查表》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中附复印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6.1 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报名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09房间(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8楼)。
七、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经济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786229
7.2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09房间
(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8楼)
联 系 人:蔡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28010
传 真:0371-65928010
电子邮件:HNJDZB@163.com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经济委员会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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