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016号
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受新县人民医院委托,就新县人民医院标示标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新县人民医院楼标示标牌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01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新县城关康宁街
2采购内容:楼顶标识、室内外标识项目,预算资金 150 万元,主要材质为:不锈钢,亚克力,LED灯等。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
4交货及安装地点:新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5质量等级:合格
6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加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专业标识标牌公司,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标识标牌、照明工程、广告等相关内容。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为经销商需具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
5、经办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受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8、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
10、投标企业须提供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3月9日— 2015年3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请按上述要求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专项授权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提供资料齐全,经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报名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5年3月31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6-2962408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80388
平台监督电话:0376-6369987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