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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农村学校食堂餐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0]次 更新日期:2015-03-09 19:29:12.0
摘要:更新时间:2015-03-09来源:浏览次数:56一、项目名称:息县农村学校食堂餐厨具采购项目二、招标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5〕0105号三、招标人:息县教育体育局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五、招标内
更新时间:2015-03-09    来源:   浏览次数: 56
          
 
 
一、项目名称:息县农村学校食堂餐厨具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5〕0105
三、招标人:  息县教育体育局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招标内容:一包:学校食堂厨具 二包学校食堂餐具 (具体见招标文件)
 、一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3投标人不是生产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原厂授权函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厂家行政公章
6.4供应商需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6.5参加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明细中须包含本标段所投项目产品消毒柜(热风炉)、电磁灶、蒸饭车)、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明细中须包含本标段所投项目产品燃气大锅灶)、燃气安装资质证书、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冷设备3C认证。
6.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二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7.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3投标人不是生产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原厂授权函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厂家行政公章
7.4供应商需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
7.5参加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00分,下午13时至17时,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羊山新区新十路与新七大道交叉口)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九、  购买标书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出示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领取者不需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一包还需提供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安装资质证书、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冷设备3C认证书等相关文件(以上文件出示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行政公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15时00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十二、本公告在《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三、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彭先生 0376-61350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738268966
报名监督单位:信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监督电话:0376-636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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