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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大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84]次 更新日期:2015-03-09 19:29:12.0
摘要:更新时间:2015-03-09来源:浏览次数:39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新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大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
更新时间:2015-03-09    来源:   浏览次数: 39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新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大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大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1.2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0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新县;
   2.2 采购内容:电梯2部(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交货期:自通知到交货180日历天;
安装工期: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安装标准,保证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如为制造商投标须提供电梯制造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报名);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B级以上(含B级)资质,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 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代理商必须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产品的授权书、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
注:上述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5年3月3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0371-6599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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