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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市直201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74]次 更新日期:2015-03-09 15:1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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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财政局的委托,就商丘市市直201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二次发布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商财采[2015]060号。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主要内容:商丘市市直201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二、招标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报名、购买标书时间:201539日至20153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购买标书地点: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商丘市财政局办公楼1211室)。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41日上午9:30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

八、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976 

九: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商丘市城区范围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并具有公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一类机动车维修的汽车维修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汽车维修。

3、投标人必须在商丘市城区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时须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一、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提供(原件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公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一类机动车维修)证书。

3商丘市城区内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合同。

4、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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