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74]次 更新日期:2015-03-09 15:19:06.0 |
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财政局的委托,就商丘市市直201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二次发布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商财采[2015]060号。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主要内容:商丘市市直201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二、招标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报名、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购买标书地点: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商丘市财政局办公楼1211室)。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1日上午9:30。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
八、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976
九: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商丘市城区范围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并具有公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一类机动车维修的汽车维修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汽车维修。
3、投标人必须在商丘市城区内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时须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一、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提供(原件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公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一类机动车维修)证书。
3、商丘市城区内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合同。
4、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招标采购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9日Copyright © 2008-2018 易快得招标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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