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0]次 更新日期:2015-03-09 15:18:54.0 |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二期)卢氏县淇河项目区2015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勘测设计
招 标 公 告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卢氏县水利局的委托,就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二期)卢氏县淇河项目区2015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望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二期)卢氏县淇河项目区2015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勘测设计
二、项目编号:LSXZTBJYZX(2015)17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程勘测、施工图纸设计及其他应出具的相关材料。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项目所采购服务的内容;
4. 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5. 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6.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项目材料;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3日下午17时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住建局五楼)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投标人近两年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投标人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投标人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以上证件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3日。
八、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卢氏县住建局五楼)。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领取招标文件时请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以汇票形式缴纳)。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日下午15时。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4月2日下午15时。
十二、开标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虎子 山 峦 张 娟 电 话(传真):0398---7875560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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