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96]次 更新日期:2015-03-05 18:54:01.0 |
工程编号:JLZB2015-003 | 资金来源: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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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鹤壁市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住宅楼(1号楼、2号楼、6号楼、7号楼、)和旅游服务中心土建工程的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B2015-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住宅楼(1号楼、2号楼、6号楼、7号楼)和旅游服务中心土建工程的监理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中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市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住宅楼(1号楼、2号楼、6号楼、7号楼)和旅游服务中心的土建工程。 2.2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开发区兴鹤大街与闽江路交叉口东南角。 2.3 建设规模:约45626.71平方米。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招标范围:鹤壁市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期土建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最终以业主委托项目为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计划工期:约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按建设部令第l5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本地其他项目开发的经验,结合旅游综合体项目的实际情况,监理单位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监在报名截止时不得有在建的监理工程,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近3年无不良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要求 4.1 报名要求: (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并开具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职称证;(2)提供投标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犯罪记录。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资料必须齐全,缺项即不予报名)。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 6 日至2015年 3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地址: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上三楼)参加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中辰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吴先生 联系电话:13569663122 联系电话:13633927358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03923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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