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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社会福利中心大楼及附属工程和新田县福利中心政务大厅装修工程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湖南] 点击:[37]次 更新日期:2015-03-04 17:25:02.0
摘要: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田县社会福利中心大楼及附属工程和新田县福利中心政务大厅装修工程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新发改许准字【2015】036号文、新发改许准字【2015】033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社会福利中心大楼及附属工程和新田县福利中心政务大厅装修工程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新发改许准字【2015】036号文、新发改许准字【2015】033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由财政及国家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田县民政局、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田县社会福利中心大楼二次装修及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龙泉镇龙泉路与双碧街交叉口的西北边
 
2.3规    模:建筑面积10180㎡,其中1-3层装修由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出资、验收,约181万元;4-11层装修及附属工程由新田县民政局出资、验收,约390万。 
 
2.4工期要求: 120 日历日,其中1-3层装修开工日起60天内完成;
 
2.5 质量标准: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招标范围:含新田县政务中心办证大厅、社会福利中心二次装修及附属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室内装修协会颁发的室内装饰装修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自行解决施工矛盾的能力;
 
3.3建筑装饰装修资质企业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室内装修资质企业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室内装饰装修乙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1项要求;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考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 年3 月 26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交纳到如下账户:
 
帐户名称: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300 1590 0710 5250 4475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新田县支行
 
5.2递交以上款项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新田县福利中心装修项目”,如果没注明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 3 月 4 日至 3 月 10 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室内装饰装修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至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留单位介绍信原件和其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邮箱(Email:2987230324@qq.com),招标人当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答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6 日9 时 30 分,地点为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龙泉镇建设路40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电话:0746-4761212。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田县民政局
 
地    址:新田县滨河西路55号
 
联 系 人:唐女士   13874787460  
 
招 标 人:新田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新田县龙泉镇建设路40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133871004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王碧醇         李伟   
 
电    话:13170412578    13319541663
 
传    真:0731-8451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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