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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铁门镇人民政府铁门镇城镇化提升排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39]次 更新日期:2015-03-04 09:36:02.0
摘要: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铁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铁门镇城镇化提升排水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项目编号:洛新政采购【2015】103号1.2项目名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铁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铁门镇城镇化提升排水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编号:洛新政采购【2015103

1.2 项目名称:铁门镇城镇化提升排水工程项目

1.3项目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
1.4
项目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1.5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1.6计划投资:约106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须知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33日至 2015 39(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锦茂国际大厦1503室进行报名。

3.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委托人身份证;(6)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 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铁门镇人民政府

    址:新安县铁门镇沟头村310国道旁

联 系 人:邵先生

    话:1370081931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锦茂国际大厦1503

电 话:0379-6519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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