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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农业局郸城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行业:[政府采购] 地区:[河南] 点击:[212]次 更新日期:2015-03-03 12:02:25.0
摘要:一、招标条件郸城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郸城县农业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二、招

一、招标条件

郸城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郸城县农业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郸城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2.2、采购编号CDZBCG-2015-157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

3.1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120卧式液压打包机

二标段:农用多功能抓草机

三标段:100KVA移动式变电站

3.2、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3.3、交货地点: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

3.4、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一标段:注册资金五百万及以上的合法生产商,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所投货物;二标段注册资金一百万及以上的代理商或生产商,所投的产品农用多功能抓草机具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所投产品纳入省级及以上农机补贴目录(以最新为准),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三标段注册资金一千万及以上的生产商,具有质量认证体系、低压配电设备具有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并具有通过国家权威部门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变压器、高压配电设备须具有型式试验报告;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503月 02 日至2015030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南段鑫瑞铭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货物生产商对代理商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的其他内容。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郸城县农业局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0394-8698566

20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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