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97]次 更新日期:2015-03-01 11:33:19.0 |
濮阳市濮阳县1万吨优质粉丝生产线新建项目第五标段因故流标,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市濮阳县1万吨优质粉丝生产线新建项目,已由濮阳县财政局以濮阳县财【2014】11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河南瑞丰粉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濮阳县海通乡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建设,生产设备的采购
2.3资金来源:中央、省、市财政及自筹资金
2.4供货期:50日历天
2.5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氟利昂双极压缩冷凝机组1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或供货,是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资金、运营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02月28日到2015年03月05日出具的针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2月28日—2015年03月05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到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濮阳市滨河东路物华英郡小区7号楼203室)进行报名。报名时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1.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符合第3.1款所有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名资料查验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瑞丰粉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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