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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城区建设路、新兴路道路及管网配套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行业:[建筑工程] 地区:[河南] 点击:[38]次 更新日期:2015-02-25 15:41:40.0
摘要: 1、招标条件:范县城区建设路、新兴路道路及管网配套工程监理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招标条件:

范县城区建设路、新兴路道路及管网配套工程监理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兴路南延(板桥路至龙王庄镇魏胡同村东西路);建设路南延(板桥路至益民路)。

2.2计划投资:约720万元。

2.3计划工期: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成;

2.4资金来源:县财政

2.5招标范围:以上工程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20121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监理业绩;

5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

6)其他要求:a、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b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报名携带以下资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应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市政监理注册证书。

2)业绩:201211日以来企业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及项目总监业绩各一份(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3)技术企业和项目总监: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报名期间内)。

4)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总监,否则按废标处理。

注:以上资料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225日至201532(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濮阳市颐南街7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或电汇(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839314602

招标代理单位: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639319369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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